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山东广饶县乐安大街大王镇雨污分流项目永安路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大王镇雨污分流项目永安路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RJFTZ2017-022#

  本招标项目 大王镇雨污分流项目永安路段施工、监理 已由 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发改发【 2017】 6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饶县财金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单位自筹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财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曹州路赛拉维广场 7#楼西五层招标部

  工程名称:大王镇雨污分流项目永安路段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标段: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永安路雨污分流工程,南起老维高路,北至织女河。污水管道,老潍高路北沿永安路商业房段,污水干管在永安路东侧慢车道铺设(长度约 1000米);以北段基本在永安路东侧绿化带内铺设(长度约 2500米),有三处为躲避地上、地下障碍物(高压线塔塔基、地上架空管线基座及现有地下管道等)短距离拐到永安路慢车道上铺设;潍高路及织女河起点处管径 600mm,终点污水处理厂路位置管径 1200mm。管道材质,位于绿化带内的污水管道采用玻璃钢管;位于道路主路面的污水管道大多采用混凝土管,少部分采用玻璃钢管。

  除铺设污水管道外,还需在部分路段铺设雨水管道,总长度约 800米,管径 1500mm,采用混凝土管。

  计划投资: 施工标段 1300.00万元,监理标段 30万元。

  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东营市广饶县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 ,约 51300立方米

  二、项目招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施工标段投标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参与监理标段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含 )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注册监理工程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

  3、监理标段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a、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 b、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款的凭据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c、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d、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其它证明材料(指投标人提供能证明其具有同类项目服务能力的材料); e、拟实施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的用工合同; f、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参与施工标段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或劳资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人员【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本招标工程要求配备不少于 4人(含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证书》中级证书)、监理员 2人(须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工程监理资格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证书》初级证书);

  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 2016年 6月开始连续缴纳 12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 /个人)到住所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广饶人民检察院实行网上查询,可登陆广饶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自主查询,网站: http://www.grjcy.gov.cn/。咨询电话: 0546-3012586)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月 20日 8时 30分至 2017年 6月 26日 17时 30分 进入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r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未办理广饶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rggzyjy.gov.cn)查看通知公告栏中“广饶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征集公告”,提供上传资料的原件及装订好的复印件一份,到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115室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投标人网上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7年 6月 20日 8时 30分至 2017年 6月 26日 17时 30分

  2、方式: 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对应支付页面,网上支付完成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售价: 200元 /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 2017年 7月 13日 15时 00分至 2017年 7月 13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29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46-6449591 8329908 8327858

  监管单位:广饶县大王镇建设规划局、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报名监管电话: 0546-6881198 69231813012586

  技术指导电话: 13255682886(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黄先生)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