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沫河口精细化工区污水架空管线工程
采购人名称:蚌埠市汇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皖C-2017-ZF-GC-C-386
采购代理人: 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人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工程地点:蚌埠市淮上区
采购范围: 全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
项目规模:主要工程内容有无缝碳钢管敷设、管托制作安装、混凝土管道支墩、钢桁架安装制作、防火涂料等,管线总长约5000米,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预算:711万元
批准文号:淮经发【2017】123号
磋商要求:
1、供应商要求:
①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企业。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在近三年内(磋商前三年)没有发生 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 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相同类别工程的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3)磋商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2、项目经理要求:
(1)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凡已中标蚌埠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的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磋商。
说明:
1、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费用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报价无效。
2、磋商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500 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3、供应商在分别往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和磋商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和缴纳磋商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污水架空管线工程 项目磋商保证金, 污水架空管线工程 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供应商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磋商;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供应商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磋商。
6、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与磋商。
7、开标前一年,因欠薪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的不得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8、发布时间: 2017年 6月 20日
9、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17 年6月 30日 9时 00分
(2)磋商地点: 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
10、磋商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17年 6月 20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供应商磋商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选择 “建设工程”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11、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预算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磋商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磋商前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审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审委员会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供应商自行提供的证明。
12、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供应商的参与磋商的资格”。
联系人:吴耿 电话:0552-2056150 传真:0552-2072395
邮 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