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宁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 ) 的委托,对宁远县城管局集装箱式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宁财采计 [2017]011068 号 ,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lwcg-yzny-2017-0615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 采购 项目的性质:
( 1 )采购项目的名称: 宁远县城管局集装箱式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2 )政府采购编号:永宁财采计 [2017]011068 号
( 3 )委托代理编号: hnlwcg-yzny-2017-0615
( 4 )采购内容: 宁远县城管局集装箱式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 5 )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 6 )采购项目预算: 580 万元
二、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 必须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2 投标人 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3 投标人应当是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按要求提供货物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承诺书原件(若国内无生产商的则必须提供国内区域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或代理商必须就本项目按合同包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 ,每日上午 9 : 30 到 11 : 30 时,下午 3 时到 5:00( 北京时间 ) 在 宁远县九疑南路 31 号四楼 持企业 法人代表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本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及说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17 时 0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 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宁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电 话: 18975783781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宁远地址: 宁远县九疑南路 31 号四楼
电 话: 18974689279
联系人: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