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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岚山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LSF-201705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一包

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价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能够按照规定承担该项目评估工作。

3、供应商拟委托的检测机构具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以岚山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电话:0633-3011729);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报价。

36万元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中路日照银行二楼交易窗口)。

  3.方式:自行领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章/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并由社会劳动保障中心盖章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3.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3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

  3.4供应商拟委托的检测机构具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复印件加盖委托检测机构的公章;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3.6《供应商的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电话:0633-3011729);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7月06日下午14:30至2017年07月06日下午15:00。

  2.地点: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23号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23号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23号

  联系人:李璐

  联系方式:0633-293096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文登路177号

  联系人:滕飞、王芳

  联系方式:0633-3322877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 在 20XX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

  附件下载:(终)岚山黑臭水体(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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