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安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 安仁县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 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安仁财采计 【 2017】 91号、委托代理编号:HNJKCG-CZ2017-001)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安仁县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 PPP项目
二、建设地点:安平镇、金紫仙镇、灵官镇、龙海镇
三、项目规模:项目共涉及安平镇、金紫仙镇、灵官镇和龙海镇等 4个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 1.4× 104m3/d,配套污水管网总长 97km。其中安平镇设计规模为 5.0× 103m3/d,建设配套管网 29km;金紫仙镇设计规模为 3.0× 103m3/d,建设配套管网 22km;灵官镇设计规模为 3.0× 103m3/d,建设配套管网 22km;龙海镇设计规模为 3.0× 103m3/d,建设配套管网 21km。 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建设内容均为:综合管理用房 109.47平方米,污泥脱水间 90.2平方米,在线监测用房 20.79平方米,生物反应池 1个,调节池 1个,消毒池 1个,普通快滤池 1个,汽车停车位 3个,围墙 220米以及配套道路和广场 670平方米,绿化 980平方米。
建设分期 |
建设规模 |
日处理规模(万吨) |
管网建设长度(千米) |
第一期 |
安平镇污水处理工程 |
0.5 |
29 |
第二期 |
金紫仙镇污水处理工程 |
0.3 |
22 |
第三期 |
灵官镇污水处理工程 |
0.3 |
22 |
第四期 |
龙海镇污水处理工程 |
0.3 |
21 |
合计 |
1.4 |
97 |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贰亿肆仟万元整(¥ 240000000.00),项目资本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资金两个部分,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政府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后确定项目最终投资总额。(项目投资估算如下表)
《项目投资估算表》
资本来源 |
金额(万元) |
比例 |
出 资 方 |
资本金 |
陆仟万元整(¥ 60000000.00) |
25% |
政府方占股 12%,社会资本占股 88% |
债务资金 |
壹亿捌仟万元整(¥ 180000000.00) |
75% |
项目公司融资 |
2)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25%,约陆仟万元整(¥ 60000000.00)。股权结构为: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 12%(即柒佰贰拾万元整(¥ 7200000.00),以现金出资),引进社会资本方 88%(即伍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52800000.00))。
3)债务资金
债务资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75%,约壹亿捌仟万元整(¥ 180000000.00)。本项目债务融资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由政府承担的财政补贴,列入合作期内政府财政预算,由安仁县人大会出具财政预算支出决议,可作为项目公司融资的依据。
4)项目特许经营和期限
由安仁县人民政府授权安仁县住建局与社会资本方签订 PPP协议 ,特许经营期限 25年(含建设期 3年)
5)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公司将以 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安仁县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
套工程项目。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
维护,并于合作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安仁县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6)项目公司组建
由安仁县人民政府授权安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协议,组建 SPV项目公司,暂定名“安仁县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7)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用 PPP模式运作,其项目公司资本金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筹集。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 2015〕 51号),结合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实际要求考虑,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25%。其余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采取贷款或其他合理融资方式取得。
8)项目回报
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经营性收入主要为污水处理费。在合作期内,在项目公司通过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无法满足合理收益的情况下,由政府依据项目的建设质量、运营维护等绩效评价结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补贴,以保证其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各级政府针对本项目的各种补贴、政策性补助、配套资金均作为政府投入,当期本级政府补贴相应减少。
9)竞价方式
(1)项目年投资收益率: 6.5%以下。
(2)污水处理运营费:壹圆贰角陆分(¥ 1.26元) /吨以下(厂区)。
(3)工程造价下浮率:本项目工程造价按国家、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有关文件执行。
2、申请资质条件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质条件:
(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和社保相关证明文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提供 2014-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社保相关证明文件指:若当地社保局不发社保登记证或对社保登记证不进行一年一检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社保缴费凭证。
2.2申请人特定资质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
(2)净资产不低于 2亿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 10亿元人民币;(以 2016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数额为准)
(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平均值)、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贷款承诺函(近期项目总投资不少于 2亿));
( 4)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污水处理运行不善被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和罚款及其它行政处罚等;且在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提供书面证明)
( 5)没有处于被政府行政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书面证明)
(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运营业绩,( 2012年 1月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人具有(指申请人直接绝对控股或直接投资的)至少一个已投入运营的单座规模不低于 2万 m3 /d的污水处理厂 BOT或 PPP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表和合同)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若供应商拟在中选后组建项目公司时引进其他投资人(不承担供货或承包任务的单纯投资人除外),应于磋商时予以披露,并由该投资人进行承诺。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6月30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拥军路龙泽福城国际22楼2227室),填表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后递交安仁县七一东路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09:30分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安仁县七一东路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十一、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09: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安仁县七一东路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十二、合格社会资本确定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即为合格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的投标。
十三、其他说明
1、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对报名的单位发布更正公告。
2、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3、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 安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 谭先生
电话:0735-5233455
联系地址:安仁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廖先生
电话:13087255599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拥军路龙泽福城国际 22楼 2227室
附件
资格预审报名表
文件名称 |
资格预审报名表 |
项目名称 |
安仁县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PPP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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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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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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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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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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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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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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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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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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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资料情况 |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