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的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长治县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二、项目编号:DMZBZC-2017-028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2.预算额:275000元。
3.项目服务要求:
(1)提供政策咨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同类PPP项目实践经验,为本项目提供政策咨询,以保证本项目的运作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项目的前期规划、工程资料等PPP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访谈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思路和诉求。
(3)建立PPP项目财务分析模型,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报政府部门审批。
(4)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形成论证结论,协助报政府部门审批。
(5)编制PPP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选择、项目交易结构分析、项目合同体系要点分析、项目监管构架分析、项目采购方式选择等,协助报政府部门审批。
(6)协助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
(7)编制《PPP项目框架协议》、《股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文件。
(8)熟悉PPP政策、PP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并提供相关咨询工作。
以上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为准。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是山西省财政厅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的入围单位;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供应商所在地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为准);
(7)近年来PPP项目的业绩(含BOO、BOT、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PPP咨询服务合同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山西省财政厅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入围名单网上截图;
6.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7.近年来PPP项目的业绩(含BOO、BOT、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PPP咨询服务合同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8.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磋商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
10.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供应商缴纳社保凭证;
11.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2套。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不休息)。
2.发售地点: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延安南路78号)。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
1.磋商开启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开启地点: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人出席磋商开启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秦雄恩
联系电话:1863556571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静
联系电话:18235543016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