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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中心改造工程在线监测仪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17-6-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金塔县给排水公司对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中心改造工程在线监测仪表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

  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中心改造工程在线监测仪表。

  二、采购预算金额: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三、实施单一来源的采购原因:

  该项目属企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具有特殊需求。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金塔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予以解决,为了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工期如期完成顺利通过环保验收,必须选择由省环保厅招标的三家供应商供应。经考察论证,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公司属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确定的承担甘肃省内西部地区(包括酒泉)废水在线自动控制设施的运营工作的企业。因此建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来确定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此项目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公司。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

专业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马建明

法律

副主任

酒泉航天律师事务所

  该项目系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由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确定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公司承担省内西部地区(包括酒泉)废水在线自助监控设施的运营工作,且该公司公司是经省招标中心公开招标的入围供应商,该公司在设备供应及维护方面业绩突出,经验丰富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供应商为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公司。

  专家二:

姓名

专业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马永

造价

工程师

/

  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中心改造工程在线监测仪表项目按照甘肃省污染现在线观测系统现场端设备入围供应商招标法的通知,经过论证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采购设备,由要求符合的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专家三:

姓名

专业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给排水

工程师

酒泉肃州区供排水

总公司

  依据甘肃省环保局文件及酒泉市环保局文件要求,本项目设备比较特殊,且符合环保要求,且以后第三方运营也是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也符合环保要求,符合招投标法有关要求,其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专家四:

姓名

专业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常永

给排水

工程师

肃州区供排水公司

污水处理厂

  按照甘肃省环境保护局甘环法[2008]26号文件,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第三方运营》中会议纪要,酒泉市环境保护局酒环函[2013]6号文件要求,为保 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营及维护减少日常维护费用的支出,同时为有利于在线监测设备的使用、维修、维护运营的,建议采购CV1000型学外(VV)吸收水质在线监测仪,其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五:

姓名

专业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永福

经济

中级

县财政局

  依据甘肃省环境监察局会议纪要,对甘肃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公司承担省内西部地区废水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营工作,甘肃省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尽快实施污染源自动控系统第三方运营的通知(酒环函[2013]6号)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产业的废水自动监控由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公司从事运营维护的通知,只能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建议由北方中奥(北京)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设备购置和维护。

  六、公示期限: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4420824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解放路151号

  采购人:金塔县给排水公司

  联系人:李昭德 联系电话:13659379875

  八、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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