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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发[2014]145号文及【2015】2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 2.2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早禾坪村 2.3工程概况:本工程新建专变配电间一座,内含630KVA干式变压器2台。10KV电源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主供电源从南华变南董I回南304#32杆引电源,采用一根YJV22-3*95电缆接入,将该电缆接至新上专变高电压配电机主供墙上隔离刀闸,供电容量1260KVA;从新立的P24杆取电源,采用一根YJV22-3*95电缆接入,并将该电源接至新上专变高压配电间备供墙上隔离刀闸,供电容量1260KVA.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2.4工期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均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并经电力行业部门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均按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并协调电力行业部门完成供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电力行业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为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所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4.1本工程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zzzyjy.cn)“市政工程-答疑”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 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进勤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石宋路1199号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69号庐山恋综合楼1810-1812室 联 系 人:张翔 电话:0731-28110345-812 传 真:0731-281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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