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7064601-4354计划下达函和(无)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南校区污水处理厂维修整改工程项目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SHJ-WHS-GC-2017-509
(二)项目名称:南校区污水处理厂维修整改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150万元(含财政资金15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南校区污水处理厂维修整改工程项目
(3)类别:工程
(4)用途:污水处理厂维修
(5)数量: ( )
(6)简要技术要求:污水处理厂维修整改
(7)采购预算:150万元
(8)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9)质保期:2(年)
(10)其他:一年驻厂运行指导服务
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 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无)。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无)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工程主要材料)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工程主要材料)政策;⑷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第1包:(无);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17-06-30至2017-07-06(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民之家派驻机构─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4073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⑵ 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 ⑶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承诺书、身份证、职称证及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员社保卡(提供社保有效的查询方式); ⑷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部成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 及劳动合同、人员社保卡(提供社保有效的查询方式); ⑸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14、2015、2016年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可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⑹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⑺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⑻ 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⑼ 公告发布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8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8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7年07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06-30~2017-07-06共7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
联 系 人:叶科长
电 话:027-81704119
传 真:027-81704119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 系 人:姚晓天 王蓓 周喆 荣唯
电 话:027-65771385 027-82822990 82822296 82822091
传 真:027-82822983 027-8282297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0335
(三)其他
(网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