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2.原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9日
3.变更内容:
①、本项目最新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变更延期至2017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
②、最新工期要求变更为:
计划工期:8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7 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0 月 17日
③、控制价:大写: 玖仟伍佰叁拾陆万捌仟贰佰柒拾叁元玖角玖分
小写: 95,368,273.99 元
不可竞争费(不含税):
大写: 肆仟壹佰捌拾捌万伍仟柒佰陆拾陆元壹角陆分
小写: 41,885,766.16 元
不可竞争费(含税):
大写: 肆仟陆佰肆拾玖万叁仟贰佰元肆角肆分
小写: 46,493,200.44 元
不可竞争费(不含税)中所涉及的以下内容金额为:专业工程暂估价 10675102 元,材料暂估价 21713350 元,暂列金 6239300 元。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已上传,请投标人在答疑澄清文件处关注下载,投标人报价须包含不可竞争费用,且不可竞争费用不可下浮。
注:以上变更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涉及此部分内容的描述均以此变更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银川市】“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龙学芳
电 话:1771181900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创新服务中心8层
联 系 人:顾文龙
电 话:1829569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