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江西宜春市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对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拨付宜春市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标改造经费的请示》(宜城管字[2017]60号文)的相关批复,受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宜春市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标改造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YYXQ217-14

  2、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次采购范围:(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性能参数)

  ①四台125吨/日移动式“预处理+两级DTRO”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场地平整硬化、用电增容、技术培训及其外围附属设施。

  ②配套拖车一台(含平板挂车)。

  (2)项目采购预算价:

  四台125吨/日移动式“预处理+两级DTRO”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场地平整硬化、用电增容、技术培训、外围附属设施及配套拖车(含平板挂车)一台等,共计2000万元。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四台125吨/日移动式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及配套拖车(含平板挂车)送达至甲方指定位置;合同签订后7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运行调试,满足渗滤液处理需求。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具有生产或代理本项目货物资格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7)投标人必须是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按要求提供货物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承诺书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6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6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6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现场勘查确认书原件;

  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按要求提供货物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承诺书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拟投标人请自行前往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渗滤液处理提标改造场地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所投标的设备在已确定的场地能否安装,并获得场地平整、管路布置、电源等项目的相关资料信息。现场勘查时间截止至2017年7月17日17:00。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保并负责随行人员安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现场勘察后的书面确认证明(需采购人签章确认),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现场勘查联系电话:13870555601.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1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7、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8、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 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0、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人:万振 易微婕

  12、采购单位: 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70555601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