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于2017年06月23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PPP项目(440705-201704-120200-000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磋商文件内容修改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第一部分《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P48),兹授权 为我方业务代理人,其权限是: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回复:此处修改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十二、类似项目业绩(磋商文件P53),提供业绩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供应商可提供业绩合同的关键页,但关键页内容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根据《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二.主要边界条件15、污泥处置:
污泥经脱水至含水率小于等于60%后,由当地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企业进行,污泥处理、运输费用全部由项目公司承担。
该部分过去设定在污泥脱水率小于等于80%,处置费市场价340元/吨,政府补贴280元/吨。
该部分属严控废品完全市场化运作难以把握及估算,建议明确废品处置的运输距离及处理费收费标准。
回复:本项目已按污泥含水率60%、处理费340元/吨计算了污泥处置费用,已计入污水处理单价中,因此:
(1)磋商文件不作修改;
(2)项目合同补充14.2.3条款,即:
14.2.3 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单价已包含污泥处理、运输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污泥处理费。项目的污泥处置费用按污泥含水率小于等于60%、每吨污水产生污泥0.36千克、每吨污泥处置费用340元计算。若项目合作期内污泥处置标准、费用发生改变,则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偿,补偿方式和金额应由双方具体协商后确定,并报区政府批准。
4、第二部分 《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PPP项目合同》
1)、PPP项目合同第11.1.1条 第(1)款“........乙方应根据第8.3.2条款”。此处应为“第8.4.2条款”。
2)、第二部分合同:(合同P26)第8.8.1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以合法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方支付。
第一部分磋商文件:二.主要边界条件12、项目监理(磋商文件P12),采购人以合法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经采购人审定后纳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请明确工程监理费由哪一方承担?
回复:以合同8.8.1条款为准: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以合法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方支付。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以上述更正内容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修改不影响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351745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0-613068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张优东联系电话:020-83517453
传真:020-83517453邮编:510000
(三)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1号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0-6130681
传真:0750-6130681邮编:5291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