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
关于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外提水泵站工程
电子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单位的意见,现将该工程电子招标文件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 电子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 3 项 4.2 款原文“由招标人确定的 K 值 =10% ”,现改为“由招标人确定的 K 值 =12% ”;第 4 项 4.3 款第 5 点原文“本工程发包价 1796831 元”,现改为“本工程发包价 1757945 元”;招标文件第五章第 3 节《工程预算价与发包价》表中发包价和 K 值同时修改为 1757945 元, K 值 =12% 。
2. 本工程纸质招标文件无修改,要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3. 本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不一致处,以本招标文件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