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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南堰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残留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排水管理处的委托,对南堰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残留污泥处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堰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残留污泥处置项目

  2.2招标编号:HAZB-QT-GC-07170564

  2.3招标范围:残留污泥处置所需的材料、运输、施工等

  2.4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30天

  2.6建设地点:南堰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备有效的山西省规费费率标准证书;

  3.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6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 名 地 点: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二部

  4.3携 带 资 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山西省规费费率标准证书;⑤拟任项目经理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上资料均核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文件地点: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二部。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联 系 人:赵宇

  联系电话:0351-7024597

  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宏、渠志云、李莉

  联系电话:18234090694、18635582866

  联系传真:0351-27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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