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已由 北发改[2017] 171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第二批及2017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人民政府,现场进行公开抽签,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采用A3O+MBBR一体化技术,新增加450立方米每天污水处理站设备1处,100立方米每天污水处理站设备1处,60立方米每天污水处理设备1处及管网检测维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预计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并通过审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其他要求:需具备A3O-MBBR一体化专利技术授权(出具有效的A3O-MBBR一体化专利授权书,在参加抽签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4.报名及资料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 17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人民政府(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水井湾路2号)报名、获取相关资料文件,并缴纳资料费200元(不予退还)。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5.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羊角路3号政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发布人: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
联系人:李顺超
电 话:15881628231
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