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硫酸铝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CLPSP17FS01QY26
3.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硫酸铝采购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资格期限 |
最高单价限价 |
污水处理用硫酸铝 |
一批 |
自合同签定后 12 个月 |
人民币 438.00 元 / 吨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7.3.2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7.3.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3.3.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只接受银行汇款或现场刷卡的支付方式),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27日09:00~09: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09:3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20 5202/8320 5201-306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clfs0757@163.com
传真:0757-82037965
网址:www.chinapsp.cn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0.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