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招 [2017]08号文件批准建设、[2017]21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 ppp项目实施方案筹集,招标人为湖南富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河西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衡东县河西新区
2.3建设规模:拟占地约 375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150平方米,新建土建和设备规模为 4*104m/d的粗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沉砂池、配水井、 CASS反应池、高效沉淀池、滤地、接触消毒池、污泥泵房、污泥浓缩及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化验间、加氯间、污泥脱水机房等构筑物;新建综合办公楼、机修间、食堂、浴室、变配电间、门卫等建筑物;配套建设 DN300-DN800,总长 25.14km的污水管网;新增各种设备 150台套,建供电、供水系统等配套工程;环保、消防及安全卫生等配套设施,服务区域 15平方公里,人口 8万人,达到年处理污水 4380万吨生产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 15000万元。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建筑、设备、污水管网、供电供水、环保、消防及安全卫生等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2.5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生效后 1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方案通过后 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近五年内( 2012年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和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 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人、电气工程师 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
3.5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 2016年 12月至 2017年 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企业提供在相关网站上的登陆密码。
3.6投标人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五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综合评估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投标申请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见招标文件
银行账号:见招标文件
( 1)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 XX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 “ XX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2)投标保证金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持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及本人二代身份证(需电脑打印);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执业证和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专业设计人员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 2016年 12月至 2017年 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企业提供在相关网站上的登陆密码;
⑤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设计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检察机关出具并加盖检察机关公章);
以上①、②、③、④、⑤、⑥、⑦内容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若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5】190文件的要求提供入湘登记证 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备两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2资料不全、投标申请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时间者不予受理;
5.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5.4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资料费用 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 ;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具体见招标文件 );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设计补偿
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本项目无设计费用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8.2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富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衡东县河西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 488号东一国际大厦 1128房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734-5313619 18152742216
(备案单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