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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06号

  开标时间:2017-08-08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中医院

  所属地区: 宁德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宁发改审批〔2016〕37号文、宁德市人民政府文件(宁政文〔2017〕100号)文件〔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列入总承包试点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中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光荣路11号(原蕉城区委党校)。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4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0933.99万元,项目用地面积8687.69 m2,总建筑面积:24513m2,其中: ①新建医养结合楼一栋,面积18983m2;②新建室内活动中心一栋,面积1800m2;③改建附属康复楼一座,面积1530m2。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及各类标志、路灯、夜景亮化、边坡支护、老年人室外活动区、天桥、风雨廊、化粪池、污水处理站200吨/日、垃圾集中点、绿化、景观、小品;室外消防,给排水、电力、电讯的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2个月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边陂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工程、二层信息中心、改建附属康复楼、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人防、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和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组织审核后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中标人编制后经招标人组织审查后经财政进行审核。

  ②施工范围包括: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土石方工程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本次招标不含办公家具、医疗设备、信息系统等采购。

  ⑤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为全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内的企业。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还应当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2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必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7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前,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ztb.com.cn,下同) 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无记名方式报名的在获取报名号后,用报名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请看“办事指南”中的【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见问题说明第9点】

  4.3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edo固化文件格式)的递交。

  5.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2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人签到凭证”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根据“投标人签到凭证”上的二维码或序列号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到的,代理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5.2.3投标人应携带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说明:使用数字证书解密标书,投标人需携带正确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如若投标时使用的是企业数字证书,解密时亦需企业数字证书;若携带的是法人数字证书,则无法完成解密。投标人需携带最后一次投递固化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代理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 月8 日9时00分,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4不符合5.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纸质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闽建筑〔2015〕29号规定以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中医院;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16号;

  电话:0593-231573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3幢1302室;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2971386、0593-2895000;

  联系人:杨先生、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35050168243300000539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06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联系电话:0539-2983390 联系人:龚衍春。

  监管部门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

  地点:_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

  电话:_0593-2990133

  10、 友情提示

  1.关于CA证书办理、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请投标人到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了解查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2-5399916,0592-5399922,0592-6300628。

  2.匿名报名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及时记住报名号【①可用于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do固化格式)和打印报名凭证;②可用于登入“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导出word版招标文件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11111】。若遇计算机宕机或者断电,而造成忘记报名号等情况而没获取到报名号的,投标人需及时联系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匿名项目,报名号关联企业正式帐号,需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固化前,更新数据-输入企业正式帐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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