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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粤财农[2015]12号、粤委农工办{2015}64号及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饶发改【2017】101号)及饶府办纪【2016】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丰联社区、新葵村、洞泉村、三中村四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广场、文化墙、形象项目、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站及污水设计等。

  (二)连片示范标段道路建设范围始于饶平县三饶镇南联村以南的省道S222,终于新丰镇三中村村口,总长25公里。

  招标控制价为73231931.19元,其中暂列金额为:5476710.97元。

  招标范围:依据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内容所列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证书)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广东省外投标人派驻的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3 拟投入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1名、测量工程师1名、市政工程师1名、房建工程师1名、电气工程师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资料员1名,统计师或统计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时与报名时一致;

  3.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有承接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中查询到有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合同备案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为准);

  3.5自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6自2014年以来,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名。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法人单位均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岗位证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5)出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参加当天开、评标会议的承诺书复印件;

  (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资料打印页);

  (7)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完费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投标人近3年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9)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为有效);

  (10)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法人单位均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12)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如未办理IC卡导致不能报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0)项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资质证书除外)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并标注“报名资料”字样。

  4.3招标文件150元/套,其他资料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8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詹先生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0768-8622211 电 话:020-8216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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