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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鄞州区瞻岐镇合一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ZQ-ZB(2017)-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瞻岐镇合一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6)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镇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合一村。

  规 模: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6880米,管径DN160-315,新建进户支管总长约76米,管径为DN80。

  项目总投资:1116.07万元。

  招标控制价:8743758元。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招标范围:污水管道、雨水管道、雨水沟、各类配套检查井、化粪池、隔油池、河坎及栏杆修复、智能一体化泵站、迁移苗木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员1名;(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非联合体形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必须含有污水管接户的污水治理工程,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须含监管部门或交易站或交易中心备案章)、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的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鄞州区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2月版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4.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瞻岐支行

  银行账号:813 0010 1302 1009 6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7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月8 日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公共交易站一楼开标室(鄞州区瞻岐镇东街40号后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 7 月19 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 瞻岐镇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74-88408529

  代理单位: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丁辉、金星星

  电话:13867856383、0574-27831578

  传真:0574-27902515

  附件: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图纸下载、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2月版示范文本)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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