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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县管窑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7-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蕲财采计[2017]467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管窑镇卫生院的委托,对蕲春县管窑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和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管窑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2017004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采购预算:137394.8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投标人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证书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9、近三年具有类似污水处理工程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购买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26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购买文件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8月1日下午3:30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8月1日下午3:30时

  十二、磋商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062211588

  十四、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思思 电话:1597288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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