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已由远安县财政局远采计备【2017】XM0131批准采购,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就该局远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 YAZ0041-201701-01F
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3.项目内容:远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共包括九个子项目工程,其中一个存量项目,三个在建项目,五个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48亿元,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一家项目专业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的供应商,完成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实施方案设计,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协助政府完成采购过程、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及配套协议(即完成PPP项目的准备、采购阶段及相关咨询、招标代理业务)。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政府采购财政预算金额:108万元(即采购控制价)。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咨询服务等与本次采购范围相适应的内容。
3.同时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4. 供应商须提供由会(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签发的2014-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
5. 供应商须提供半年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书面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
6.供应商(牵头方)须具有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PPP(含BOO、BOT、TOT、ROT等模式)项目咨询业绩;
7. 供应商须提供半年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书面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本项目采用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且牵头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咨询服务等与本次采购范围相适应的内容。);
b、拟投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f、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件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三、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ya.ycztb.com/yaSite/)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即日起至2017年 7 月 27 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7年 7 月 31 日15 时3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支行:42250133810100000196-006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1807070838000070462
中国农业银行远安支行:173521010400126351707201477
咨询电话:0717—3815020
2.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15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2.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 2017年7月31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 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双治
联系电话: 138725513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 洋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