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外环污水干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华发改【2015】第162号、成华发改【2016】第3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华发改【2016】第3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外环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概况:建外环安置小区至龙潭污水处理厂主线干管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长2435米。
2.3 招标范围:
2.3.1施工标段: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为准)。
2.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2.5.1
施工标段:30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主要人员 ;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已注册的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 1800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且至少一个为省内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5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07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北湖公园内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84208578
传 真: 028-8432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