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名称、标的名称和内容
单位: 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和内容: 污泥处置项目。
2.拟采购标的情况说明:
清源污水公司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沉砂及脱水污泥,脱水污泥含水率60-80%,暂存于清源污水院内的临时场地。日产脱水污泥约90吨左右。目前污泥脱水工艺:絮凝剂为生石灰+三氯化铁工艺,所用脱水设备为板框压滤机;针对目前产生污泥性状,其后序污泥的处理较困难,清源污水厂正在进行絮凝剂的更换试验,用絮凝剂PAM工艺代替原有生石灰+三氯化铁工艺。
为做好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固废处置,需要专业公司对产出污泥进行有效处置,避免危害环境。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阜新市公用事业局指定的污泥处置地点,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大唐集团制〔2017〕21号)第二十六条“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这一规定。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辽宁阜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蒲草泡村
5.公示的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27日至8月2日。
6.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位: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勃 曹硕
电话:0418-5539210
邮箱:pengbo@dttrq.cn
caoshuo@dttrq.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