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天财采计[2017]392号)计划函要求,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天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天门市岳口污水厂围墙及检测设备项目实施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鄂惠代字(2017)010331-X
二、项目名称:天门市岳口污水厂围墙及检测设备项目
三、项目内容:岳口污水厂围墙及检测设备项目(预算31.6528万元)(详见询价文件)
四、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所有工程项目及检测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
8、项目管理人员证件齐全且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岗位信息与“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中的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原件备查):
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需为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携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其中委托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原件)。
七、供应商可从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止(08:30-11:00, 14:30-17:30)携带上述资料到到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3号)登记领取本项目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启封时间: 2017年8月10日下午14:30时前递交到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陆羽大道西9号)
十、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账户名: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4200 1668 4420 5300 3231
开户行:天门建行陆羽分理处
保证金应由供应商帐户一次性汇入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现金。
十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肖
电 话:0728-5231525 18972186101
传 真:0728-5236374
邮 箱:576741968@qq.com
联系地址: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13886976648
地 址: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中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