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五台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其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五台县污水处理厂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五政采(2017-015)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拨款17万元
四.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1套。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
4.交货地点:五台县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厂家或代理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自报名及购买标书;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投标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若代理商投标,须另外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
3、针对本项目,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企业上一年度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及明细表原件。
5、企业上一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全套财务报告原件。
注: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1套前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五台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二楼采购中心窗口
八.开标时间:
1、时间:2017年8月8日9时00分
2、地点:五台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郑先生宁先生
电话:0350-652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