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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市医院新院污水接驳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卓知泉施招〔2017〕0804号

  开标时间:2017-08-21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石狮市医院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卓知泉施招〔2017〕08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医院新院污水接驳工程,建设单位为石狮市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石狮市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溪前村石锦路与外东环路交界处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25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新院污水综合污水处理池排出管为起点,以梧园安置房市政污水管道井为终点,图纸及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4.274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

  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泉建筑〔2015〕70号文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在规定平台查不到该企业季度信用分的或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企业季度信用分低于60分,或在规定平台查不到该企业季度信用份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名称变更材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如实提供名称变更材料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

  (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于 2017 年 8 月 7日至 2017 年 8月 11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不记名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处(地址:泉州市泉秀路盛达广场B幢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图纸请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图纸每套售价另计,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22287183。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泉建筑〔2015〕73号文)(其中:法人到位系数和企业荣誉系数统一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7年8月 21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汇往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刺桐支行 帐号:140887020900800299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交易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卓知泉施招〔2017〕 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未出示报名回执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医院

  地址: 石狮市香江路812号 ,邮编: 362700

  电子邮件: /

  电话:0595-83070709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泉秀路盛达广场B幢1601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 xmzzqz@163.com

  电话:0595-22287183,传真: 0595-22287175

  联系人: 吴先生

  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铂金酒店18楼群盛厅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

  部门或机构名称: 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电话: 0595-8872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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