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三.项目编号:
TSCG201707007
四.原公告发布日期:
201 7 年 08 月 10 日
五.更正理由:
明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内容
六.更正事项:
1、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7]691号)规定,资格预审文件 量化打分表 “二 、 申请人 财务 实力 (5 0 分) ”中“信用评价 ( 9 分) ”除原内容继续有效外,补充以下内容:
按照 “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 ”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可 在线查询 ,并提供链接), 按此进行评分:AAA信用等级,得9分;AA信用等级,得6分;A信用等级,得3分;其他不得分。
2、资格预审文件P5关于“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以PPP模式(包括 BOT、BOO、BOOT)投资或控股日处理能力2万立方(含)以上污水处理项目业绩(以下简称“类似项目”)至少两个(控股指股权在50%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PPP协议和股权关系证明资料)”中的股权证明资料 是指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过的章程或 网上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股权证明材料均按上述要求提供)。 如果 PPP 协议由 申请 人直接签署的 , 也 需要提供股权证明资料。
3、资格预审文件P5 5)申请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材料:“g)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修改为“g)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4、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参股 。
5、资格预审文件P15 “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 为联合体, 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一名代表人) ;” 修改为 “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 为联合体, 以联合体牵头方授权为准) ;” 。
6、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除 《 联合体协议书 》 外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盖章 (单位公章)签署(印鉴) 。
7、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资格预审文件“ 一、 申请人资质要求(10分)”量化打分时, 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资质类别应与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一致,方可作为计分依据。如某联合体方承担项目设计工作,则量化打分以该联合体方提供的设计资质为准。
8、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资格预审文件“三 、 申请人 业绩 要求 ( 40 分) ”中“项目 业绩(40分) ”量化打分时,联合体各方提供的 符合资格预审量化打分要求的业绩均可计分 ;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同一业绩,评分时不重复计算,只计算一次。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P9、P20、P24、P31“(实行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统一修改为“实行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10、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需 备查的原件必须带至评审现场。
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申请人名称(如为联合体的,请填写各方全称)、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盖章 (单位公章)签署(印鉴) )。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
12、 本 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不变 。
13、为便于专家评审,请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除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进行编制外,尽可能再按照“量化打分表”内容索引相关内容页码。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
联系人:韩先生 冯小姐 联系电话:0571-86820773
采购人: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新城大道117号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291969
监督机构:泰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联系人 : 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3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