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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山县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8-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灵山县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现将投资人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项目编号:GXDYZC-2017-(CZ)-49

  二、项目实施机构: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采购需求:

  灵山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提供的公共产品为文利镇、旧州镇、平山镇、沙坪镇、丰塘镇、那隆镇、伯劳镇、平南镇、三隆镇、烟墩镇、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收集管网。

  项目建成后可收集文利镇、旧州镇、平山镇、沙坪镇、丰塘镇、那隆镇、伯劳镇、平南镇、三隆镇、烟墩镇、太平镇镇区生活污水,完善镇区基础设施,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镇区居民饮用水安全,促进项目所在乡镇乃至灵山县的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拟采购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组建SPV公司,由SPV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灵山县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

  本项目可研总投资估算为27781.85万元。

  四、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五、社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要求足够的财务能力和融资能力,除建设用地费和政府前期投入外,其余融资全部由社会投资人承担。

  2)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并具有满足建设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

  3)中标投资人承诺签订PPP合同后,30天内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在灵山县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5560.00万元的项目公司,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SPV公司。SPV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 SPV公司政府方占股10%,社会投资人占股90%。

  4)社会责任意识强,无不良从业信誉记录,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

  5)申请人应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工业废水处理三级及以上或生活污水处理三级及以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社会投资人的确定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社会资本方数量最多不超过6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审核,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取综合评分前6名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1、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 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2)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5)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上午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八、其他说明:

  1、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

  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灵山县江滨一路1号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

  邮编:535400邮编:530002

  联系人:颜凯波联系人:罗敏吉、钟园园

  电 话:0777-6513051 电话:0771-3813399

  传真:0771-5783465

  项目实施机构: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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