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黑河环保总站及分站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黑河环保总站及分站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7-CS/G-214【市财采计(2017)6282号】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马召镇黑河水库大坝交通桥西
联系方式:029-8519935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联系方式:029-68255920/68255921转80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19.3万元/年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事业单位,只需提供前两项,若已经办理证书合并,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材料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材料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三)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15:00
(二)磋商时间:2017年9月5日15:00
(三)磋商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欣艺
电话:029-68255920/68255921转804
传真:029-68255920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行号:301791000305)
账 号:611301132018010166661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