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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高效沉淀池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7-8-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高效沉淀池

  项目编号:XM2017-CS20170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项目联系电话:0592-602071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8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高效沉淀池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8/t20170803_863035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代理采购的公开招标一XM2017-CS201705-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高效沉淀池采购项目,接采购人通知,更改如下:

  1.高效沉淀池投标人须具有至少5年的高效沉淀池供货业绩;在中国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具有供货业绩至少1个10万m3/d及以上规模并经竣工验收后成功运行1年以上。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设备安装完毕进入工艺调试期,工艺包出水水质达到招标要求且稳定运行一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工艺包出水水质稳定达标2个月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艺包稳定运行(无故障)9个月(从调试验收合格起计),且档案资料按市城建档案馆和水务档案室要求归档合格,结算经财政审核完毕,付至财政审核价的97%,余下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次性结清,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中标人在发货后一周内,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增值税发票。以上款项需在发包单位的财政拨款到账且收到供应商符合要求的申请和发票后予以支付。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调试、验收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调试、验收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发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0592-59091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徐 0592-60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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