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虎尾、开花山园区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BGGC-2017-80)已由市发改管字[2016]12号、恭政办函[2017]2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恭城县虎尾园区
结构类型及建设规模:虎尾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电气、工艺、污水处理池、园林绿化、室外道路及附属用房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96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号文《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项目不接受已中标未开工、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第一名的或因诚信原因被锁卡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再用于本次项目报名;不接受拟派参加其他项目投标且未开标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再用于本次项目报名(符合市建招字[2009]08号文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方为有效)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电话:0773-821417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怀昌 电话:0773-821799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富源 电话(传真):0773-8221999
招 标 人: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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