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0778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新胜村。
2.2 工程规模:拟建璧山城市新区水厂总规模为:15万m3/日,占地100亩,一期实施5万m3/日,占地约45.93亩,主要建设内容:格栅配水井、网格絮凝斜管预沉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加药及加氯间、废水回收池、排泥水调节池、泥沙平衡池、脱水车间、生产调度中心、辅助用房、生产保卫室及围墙等。
2.3 工程总投资:总投资约14583万元,本次招标为:6003.62264万元。
2.4 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 包括《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一册:施工图设计总说明)》、《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二册:厂区总图)》、《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三册:格栅配水井)》、《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四册:网格絮凝反应斜管沉淀池)》、《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五册:气水冲洗滤池及反冲洗泵房)》、《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六册:清水池)》、《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七册:送水泵房及配电间)》、《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八册:加药及加氯间)》、《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九册:废水回收水池)》、《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十册:排泥水调节池)》、《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十一册:泥沙浓缩池)》、《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十二册:污泥脱水车间(含泥沙平衡池)》、《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十三册:生产调度中心)》、《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十四册:辅助用房)》、《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十五册:生产保卫室)》、《璧山城市新区水厂工程施工图(第十六册:净水厂电气、自控与仪表设计)》及补充图《图号施-给510(修)》、《图号施-结502(修改版)》、《图号施-结503(修改版)》、《图号施-结504(修改版)》、《图号施-结505(修改版)》、《图号施-结510(修改版)》、《图号施-结513-1》、《图号施-结513-2》中全部内容。其中:
(1)土建工程部分为以上图纸中属于土建施工的全部内容。
(2)安装工程部分不包括以下内容:自动控制系统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高压电气系统采购及安装。
(3)安装部分中的水泵及阀门工程中部分主材属于甲供材料,具体详见对外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清单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4)室外附属工程部分为以上图纸中属于室外附属施工的全部内容。
2.5.2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进行实施:
(1)土石方余方弃置距离为2km。
(2)桩基础深度按地勘报告加嵌岩深度实施。
(3)格栅配水井、网格絮凝反应斜管沉淀池、气水冲洗滤池及反冲洗泵房、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加药及加氯间、废水回收水池、排泥水调节池、污泥脱水车间、辅助用房、生产保卫室中斜檐口做法统一按生产调度中心斜檐口做法实施。
(4)生产调度中心玻璃雨棚做法大样参照图集07J501-1第8页JP1-B2139。
(5)辅助用房不锈钢成品洗碗池为成品购置。
(6)厕所隔断做法参照图集西南11J517-46页1a,洗手台台面做法参照图集西南11J517-35页-1-1b,台面材质采20mm厚黑金沙大理石。
(7)污泥脱水车间中设备基础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8)卫生间天棚吊顶采用铝合金方板吊顶,做法详西南11J515-33页-P11,吊杆中距1200mm,吊顶采用300*300mm铝合金方板(0.8mm厚),龙骨采用装配式U型轻钢龙骨、中距600mm,吊顶高度300mm。
(9)卫生间墙面贴300*600浅灰色彩釉砖,高度到吊顶底部,做法详西南11J515-8页-N11。
(10)生产调度中心会议室、办公室天棚吊顶采用600*600mm硅钙板,吊杆中距1200mm,龙骨采用装配式U型轻钢龙骨、中距600mm,吊顶高度300mm。
(11)辅助用房中控室地面采用防静电架空活动板,做法详西南11J312-51页-3237L。
(12)辅助用房厨房天棚吊顶采用铝合金方板吊顶,做法详西南11J515-33页-P11,吊杆中距1200mm,吊顶采用300*300mm铝合金方板(0.8mm厚),龙骨采用装配式U型轻钢龙骨、中距600mm,吊顶高度300mm;厨房墙面贴300*600mm浅灰色彩釉砖,高度到吊顶底部,做法详西11J515-8页-N11。
(14)各个建(构)筑物檐口喷涂深灰色真石漆外墙涂料,做法详西南11J516-88页-5302。
(15)厂区围墙基础统一按围墙基础结构大样图(四)实施。
(16)生产保卫室中卫生间、休息室门均按实木烤漆门实施。
(17)所有建、构筑物室外台阶均为砖砌台阶,做法详11J812-7-1C;生产调度中心台阶面层材料为20mm厚黑金沙大理石。
(18)室外管网管沟垫层采用中粗砂垫层。
(19)厂区围墙长度按1040m实施。
(20)传达室照明箱引至路灯配电箱的YJV-1KV-5*10mm2电线为5m。
(21)网络系统、电话系统由专业厂家提供设计方案并负责深化设计、安装调试,本次招标范围为预留线路及配管。
2.5.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压力管道GB、GC类安装资格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
3.4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 月 28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现金。未缴纳的,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招标文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120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7 年 9 月 21日 10时 00分开始受理,2017 年
9月 21日 10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7 年 9 月1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7 年 9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38号 地址:重庆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3-41518269 电 话:13883315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