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利津县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利津县利二路
联系方式:0546-5682164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联系方式:0546-8309198
三、项目名称:利津县2016年度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专项资金项目
四、项目编号:LJZCZ2017-146号
五、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工程地点:利津县后丰村、刘庄村
工程内容:后丰村及刘庄村村内管网改造等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标段 |
工程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标段预算金额 |
不分标段 |
利津县2016年度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专项资金项目 |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4.投标人须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类似工程建设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计划投资52万元 |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实验楼207室。
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本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9198 18954655650
十一、其他:
(一)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拟投标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二)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