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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水务局的委托,对 兴宁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708-305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68,8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兴宁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承包期内,中标人负责将污泥运送至具备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包人工、包机械车辆、 包处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数量:1家。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持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地级市环保局颁发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且核准的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必须≥500吨/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2017年9月4日 18:00 时前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地级市环保局颁发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往兴宁市污水处理厂踏勘并了解项目现场的情况,并提供兴宁市污水处理厂开具《××投标企业已到兴宁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踏勘并了解情况的证明》。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30日 至 2017年09月0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兴宁市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4卡或梅州市新都路6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新都路67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新都路67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939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2113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8栋9层
联系人:古爱媚 联系电话:020-38730932
传真:020-38731486 邮编:510630
(三)采购人:兴宁市水务局 地址:兴宁市兴城兴东路水利大厦
联系人:朱栗娴 联系电话:0753-3393668
传真:0753-3393968 邮编:514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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