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吴镇童一村、天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鄞州区东吴镇童一村、天童村内
项目规模:童一村雨污水改造、天童村污水改造、1座公厕改造及新建4座污水处理终端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676.4085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童一村雨污水改造、天童村污水改造、1座公厕改造及新建4座污水处理终端,详见工程预算书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列入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0万至1000万)市政项目入围的单位。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审核通过且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通过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2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4)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预算、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858406665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系人:朱张杰
电话:0574-8907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