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福建长乐市龙津路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XMCS-FZ(招)2017025

  开标时间:2017-09-26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龙津路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7〕9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中心城区航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一体化泵站1座,远期设计规模为0.5万立方米/d,近期设计规模为0.2万立方米/d,管网总长度2.41Km,含污水管道DN300污水压力球墨铸铁管1.2Km,DN300污水压力钢管0.05Km,DN400PE拉管0.91Km,DN300PE拉管0.2Km,DN400污水进水HPPE管0.05Km及配套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龙津路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主要包括污水提升泵站基坑支护、照明及供配电系统、配套管网的敷设及路面恢复等,一体化泵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控制价以财政审核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若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须满足:(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30日至2017年 9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圆整(7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8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

  电话: 0591-28830569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邮编:350003

  电子邮件: 784157615@qq.com

  电话:0591-87731173 传真: 0591-87731143

  联系人: 陈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