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三岔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拟就恩施市三岔镇水洞村供水工程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三岔镇水洞村供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 JHYES-SC-2017-105
三、招标内容、工期及范围 : 恩施市三岔镇水洞村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2000m3 蓄水池建设、引水涵管及沉淀池。建设地点为恩施市三岔镇境内。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
四、项目预算: 约 37.52 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5.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2 、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5.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 B 、 C 证)且在有效期内。
5.4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水利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5.5 、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5.6 、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平台登记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5.7 、本次询价,对中标单位执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5.8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方可有效。)
5.9、根据《关于落实 >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11、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询价保证金的交纳:
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 元)
2 、交纳方式:详见询价文件
八、询价文件的领取
投标人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17 年 9 月 6 日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中午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止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满足“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中介服务大厅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九、询价文件售价 300 元 / 套,售后不退。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2017 年 9 月 19 日 13:30 时 -14:00 时 (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3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7 年 9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 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3 开标室)。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0718-8299089
联 系 人:张 维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 3 栋 2 单元 301 室
采 购 人:恩施市三岔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 逵
电 话: 13872728299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