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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市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田园片区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8-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本招标项目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田园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昌发改投资[2017]90号、昌发改投资[2017]91号、昌发改投资[2017]92文件、昌财发[2017]146号、昌财发[2017]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EPC)总承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田园片区基础设施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昌宁县境内。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资金已落实。

  2.4 建设规模:拟建第三供水厂厂区位于县教师进修学校以南,雄达木业以北,达丙小组茶山地以西,部队用地以东。供水厂征地面积35.0亩,供水厂净占地面积35.0亩。供水厂设计规模为2.0万m³/d,远期规模待远期视具体人口增长规模而定,同时将可视现状供水一厂进行升级改造,作为备用水厂,含常规处理和污泥处理两部分,同时预留深度处理用地。估算总投资约8422.23万元。

  拟建污水厂处理厂位于昌宁县田园镇七甲社,城市污水处理厂南侧,右甸河(达丙河)东侧,新征用地约25.0亩。田园污水处理厂主要用于处理缺口的0.5万m³/d综合污水,与现状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总共形成1.5万m³/d处理规模,以满足全部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部分中水回用的要求。远期已在征地范围内扩建1.0万m³/d处理规模,总规模将达到2.5万m³/d。估算总投资约4527.68万元。

  昌宁县田园片区北部市政管网及路面工程拟改扩建项目沿达丙路两侧分布。四至范围:位于田园镇,东至观音山并延至龙泉社区,西至D2路并延至主城区,南至环城北路并延至污水处理厂,北至石头寨。工程包含道路和绿化工程、给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雨水管道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占地约247.46亩。估算总投资约17768.27万元。

  2.5磋商范围: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田园片区基础设施项目(昌宁县田园城市第三供水厂建设项目、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昌宁县田园片区北部市政管网及路面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EPC)总承包模式。

  (1)昌宁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昌宁活力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合作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及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2) EPC总承包主要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安装等工作;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其所有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2.6项目实施内容

  2.6.1 合作关系: 经本项目采购人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人代表政府与中标人草签《PPP项目合同》,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昌宁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昌宁活力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合作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及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以总承包模式承担建设任务。

  2.6.2投融资结构:政府出资人代表即昌宁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昌宁活力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作为项目的出资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社会资本方应确保项目公司足额、及时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并就项目公司履行融资义务向采购人承担融资责任,保障项目按期完工。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行政府职责。

  2.6.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采用3+20年的方式,即建设期3年,运营期20年,项目合作期限共计23年。

  2.6.4具体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合作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部分(包括建设成本、资金成本、融资成本)由昌宁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昌宁活力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在本项目中,拟由昌宁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昌宁活力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资本方按10:90的比例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因此政府授权的昌宁活力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项目公司10%的股权投资支出。项目建成进入运营期后,在合作经营期内,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经营管理与移交的BOT模式,由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维护。以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签署的合同为前提,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授予经营权,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项目,并经营和管理该项目,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合作期结束,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或指定机构。

  投资所形成的项目资产,由项目公司持有并负责管理维护及经营,所实现的管理经营收入归项目公司所有,用于弥补维护管理运营成本。以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签署合同为前提,允许其在合作经营期内、经营范围内,筹集资金投资经营性项目,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以提高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3、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合格的供应商指: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且已书面确认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4、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名称须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一致。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17年 8 月 31 日起至2017年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电话:0871-63113028,传真:0871-63131079)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5.3不接受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文件

  6.1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

  6.2若由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

  6.3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购买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

  达丙社区形象佳阳11栋1号 大厦7楼AC座

  联系人: 李先约、李红月 联系人:黄工、董工、朱工

  电 话:0875-7131779 电 话: 0871-63113028

  传 真:0875-7130109 传 真: 0871-63131079

  日期: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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