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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前段处理工程及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前段处理工程及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街道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

  本次EPC招标为工业污水前段处理工程(一阶段)和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工业污水前段处理工程(一阶段)主要收集处理区域内印染废水,新建一座建设规模为10000m 3 /d,主要采用“均质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工艺的工业预处理厂,通过对来水进行预处理后,达到一定排放指标后排入小港污水处理厂;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是在现有建设规模30000 m 3 /d的基础上,提标并扩容至40000 m 3 /d的建设规模,主要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现状)+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现状)+MBBR池(现状AAO池改造)+二沉池(现状)+深度处理提升泵房(新建)+机械絮凝高效澄清池(新建)+紫外及次氯酸钠消毒池(新建)”工艺,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排放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

  2.3、项目总投资:总计约19625.95万元,其中(1)工业污水前段处理工程(一阶段)投资总额约9878.82万元;(2)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投资总额9747.13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在经批准的《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业污水前段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 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工业污水前段处理工程(一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培训、验收、出水水质达标等服务(不包含厂外管网工程,厂内围墙及小港厂到预处理厂道路,包含两厂之间的管道等),包含所有临时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含污泥接种)、试运行(三个月)、验收、质量保修和协助运营(一年)、及厂内部分已建设施(备)的改造、修复等,并包含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招标人支付的,不在此列)。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电费、加药费用和污泥处置费由招标人承担。

  本次招标不包含《工业污水前段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二阶段化工工业废水前段处理工程。

  2.5、招标标段数:1

  2.6、招标控制价:8100 万元【其中工业污水前段处理工程(一阶段)4270万元,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830 万元】。

  2.7、计划工期:

  工业污水前段处理工程(一阶段)工期:330日历天,从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日期止。

  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工期: 270日历天,从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日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施工单位(指投标人或投标人确定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7-2018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预选承包商名录;【2017-2018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名录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其企业法人注册地在北仑区(开发区)或梅山保税港区且在项目开标当季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B级在本区享受A级信用等级待遇的,可承接相应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不受组别限制,但跨组别承接的中标项目数量为每一个年度不超过2项】。

  投标人在投标时要确定好施工单位,一旦中标后施工单位不得变更。施工单位不得同时与本项目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设计单位合作参与投标。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起确定中标人前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31日 08:30至2017年09月05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80.00万元。

  5.2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9月22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9月22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6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施工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施工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施工单位或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中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在开标之日投标人或施工单位或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委会办公室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的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查询的开标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省外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本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查询的开标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8.3、投标人、施工单位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5、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6、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5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银

  电话:15258258450

  传真:0574-88090206

  电子邮件:438633959@qq.com

  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港口路9弄8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574-86877010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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