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泰湖宾馆有限公司伊通分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就长春市泰湖宾馆有限公司伊通分公司300吨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泰湖宾馆有限公司伊通分公司300吨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CCKSTC-17ZFGC0090。
三、招标范围和内容:生活污水处理站(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项目预算:143.6471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5.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3、入吉企业:
5.3.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5.3.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5.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人处。
七、工期:30天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伊通县河源镇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近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8、本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9、本次采购活动之前最近季度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 9月7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出不退。
九、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10:00之前送达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10:00在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春市泰湖宾馆有限公司伊通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89525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