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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经开区宜贝尔污水泵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乡经开区宜贝尔污水泵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预算: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宁乡经开区宜贝尔污水泵房设备采购与安装

  1.2、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总价 ( )

1

宁乡经开区宜贝尔污水泵房设备采购与安装

1523823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无。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708230107

  委托代理编号:HNTJNX2017-CG-0906

  3、项目预算(元):1523823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4)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设备安装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具备该资质须提供资质复印件;如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则须提供安装委托协议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2)非制造商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以上资料须备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代理机构存档,原件开标现场备查;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

  5、招标文件获取:

  5.1时间: 2017年 9月1日 9时至 2017年 9月 7日 17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宁乡县玉潭街道二环路中央花园1栋1单元603房

  5.3方式: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列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购买招标文件,文件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宁乡县政府采购网》(http://ningxiang.ccgp-hunan.gov.cn)和《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凡未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招标文件每份400元。

  5.4、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5、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2017年 9月21日 09:00: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2017年 9月21日09:00:00时。

  6.3、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人民币叁万零肆佰元整(¥30400.00元);

  7.2、缴纳时间: 2017年9月19日 16:00:00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浦发银行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账 号:66130 1551 0000 0207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2017年 9月 1日 9时至 2017年 9月 7日 17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111252556电话:18907496259 15084922740

  地址:宁乡县金洲大桥西创业大楼10楼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二环路绿地中央花园1栋603房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人:杨女士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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