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主、副井生活污水及矿井水处理总承包工程已由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仁马沟村(万家庄煤业主、副井场区)。
2.2 招标范围:工程的设计、土建的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等工程总承包招标(即交钥匙工程),直至竣工并通过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及质量监督等部门的验收,最终能达到交付招标人使用。
(1)主井场区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10m?/h;
(2)副井场区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3m?/h;
(3)副井场区矿井水处理站规模:2*30m?/h ;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即矿井水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III类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标准。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最终计划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废气)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完成的两份同类型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经理);
3.7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2单元2402室持以下证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8)近5年内完成的两份同类型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9)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废气)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或具有二维码标识的盖公章复印件);
(10)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1)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2)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1、如已更换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再单独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
2、如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4)、(6)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另行通知,地点为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C 座3-18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2单元2402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张杰 王燕
电 话:0351-8339515
电子邮件:cncccs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