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甲子河、梧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区机电排灌站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由仲恺高新区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和梧村河水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以及仲恺高新区甲子河(肋下河、五一河汇合口至环侨路桥段)改造工程项目三个项目打包组成,已由仲恺高新区科创局分别以《惠仲科〔2016〕18号》、《惠仲科〔2016〕201号》、《惠仲科〔2016〕208号》文批准建设,本工程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通过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审核,PPP项目实施方案经2017年8月31日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惠仲常务纪〔2017〕11号),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仲恺高新区甲子河、梧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区机电排灌站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惠仲公易采〔2017〕76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授权主体: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实施机构: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甲子河、梧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区机电排灌站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
(四)项目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
二、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相关审批文件
(一)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二)实施方案的批复
本项目实施方案经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常务会议(惠仲常务纪〔2017〕11号)审议通过。
(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1、惠州仲恺高新区科创局分别以《关于仲恺高新区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仲科〔2016〕18号)、《关于梧村河水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仲科〔2016〕201号)、《关于仲恺高新区甲子河(肋下河、五一河汇合口至环侨路桥段)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仲科〔2016〕208号)文件批准仲恺高新区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梧村河水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和仲恺高新区甲子河(肋下河、五一河汇合口至环侨路桥段)改造工程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017年8月25日和8月29日,惠州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分别出具关于仲恺高新区甲子河、梧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区机电排灌站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审核意见》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意见》;
3、2017年8月31日,惠仲常务纪〔2017〕11号批准同意仲恺高新区甲子河、梧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区机电排灌站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拟实施的仲恺高新区甲子河、梧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区机电排灌站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由仲恺高新区甲子河(肋下河、五一河汇合口至环侨路桥段)改造工程项目和梧村河水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以及仲恺高新区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三个项目打包组成。项目建设总投资约76978.39万元(不含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年运维绩效服务费暂定为1089.13万元/年。项目合作期限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其中,
(1)仲恺高新区甲子河(肋下河、五一河汇合口至环侨路桥段)改造工程项目整治河段从甲子河环桥路桥至肋下河汇入口,全长2.57km。工程任务是保证河道行洪畅通,保护工业区不受洪水威胁,同时美化环境。此项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108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7247.39万元,移民征地补偿投资13384.55万元。
(2)梧村河水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整治河段从梧村水库溢洪道出口至梧村河汇入甲子河河口处,全长6.33km。工程任务主要有:1防洪工程:该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对梧村河全河段清淤,并对梧村水库至仲恺大道段结合新华大道规划进行达标加固(该段工程完工后,河道右岸可免受50年一遇,左岸免受20年一遇洪水之灾害);2截污治污工程:将梧村河两侧村庄、工业区等地污水收集后接入沿河布置的截污干管,近期新建生态处理设施将污水处理后排入河道,远期排入规划2号污水处理厂(规模9.0万m3/d),对污水进行统一处理,避免污水入河;3水生态工程:利用生态修复方法,改变梧村河水体水质差的现状。重点对梧村河洪陂以上段河道进行水生态系统构建,恢复河道湿地景观,使其具有稳定的水质净化能力。此项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9746.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18876.63万元,设备购置费140.47万元,独立费2453.37万元,移民征地补偿投资5432.67万元。
(3)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包括11宗排灌站更新改造(其中潼湖镇5宗、陈江街道4宗、沥林镇2宗),分别为蔡乙排涝站、英光老排涝站、红岩排涝站、寒塘湖排涝站、下塘排涝站、龙门沥排涝站、古湖排涝站、堤塘排涝站、东楼排涝站、山陂旧排涝站、东阁老站。由于蔡乙排涝站于2013年冬修水利项目中已完成了更新改造设计,本次设计中该站仅完善管养设施,而其余10宗排涝站设备为本次工程的改造重点。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147.8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962.86万元。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仲恺高新区甲子河(肋下河、五一河汇合口至环侨路桥段)改造工程项目和梧村河水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以及仲恺高新区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及水利设施,包含防洪工程、截污治污工程和水生态工程、河道清淤拓宽改造、景观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以及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等。以上具体实施内容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和项目实施机构的有关要求为准。
本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截污治污工程和水生态工程、河道清淤拓宽改造、景观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以及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的维修养护,确保各项水利设施及配套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不包括电力、供水、通信管线、交通设施及因施工需要迁移的其它管线设备的运营维护,该部分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部门运营。本项目运营期间属于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保修维修维护费,应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不计入运维绩效服务费。具体运营内容以《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
本次拟实施的仲恺高新区甲子河、梧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区机电排灌站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由仲恺高新区甲子河(肋下河、五一河汇合口至环侨路桥段)改造工程项目和梧村河水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以及仲恺高新区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三个项目打包组成。其中:
(1)仲恺高新区甲子河(肋下河、五一河汇合口至环侨路桥段)改造工程项目
本工程始于肋下河汇入口终于环侨路桥,治理河道全长2.57km。规划甲子河河段取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同时在局部河段(甲子河仲恺高新区LED产业园侧)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即整治起点两河汇合口至铁路桥段的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铁路桥至终点环侨路桥左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右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其中50年一遇堤防与甲子河环侨路桥下游段及广梅汕铁路封闭,形成50年一遇堤防封闭圈。永久性水工建筑物3级,次要建筑物属4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属5级。主要实施内容有:1疏浚拓宽河道。现状河道淤积、过水断面不足,行洪能力不够是造成洪水期淹没两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本次通过疏浚挖深、拓宽河道来增加河道的行洪能力;2改造河道上沿线的阻水建筑物。现状河道上过水面积小的桥梁等建筑物,阻碍了河道的行洪能力,壅高洪水位,因此,本次需对这些建筑物进行改造,以增加这些建筑物的行洪能力;3新建堤防。考虑到两岸部分地面高程较低,河道疏浚拓宽后洪水仍然会淹没地面,因此,在部分河段新建堤防,以保护两岸农田和居民点;4护坡。为防止洪水期对两岸的冲刷,本次整治需对两岸边坡进行护坡;5截污管网和生态修复。本工程应用生态治河的理念和“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景观美化”的总体思路,在提高河道防洪排涝功能的同时,通过完善两岸截污管道及景观美化等措施,彻底解决甲子河“臭、脏、乱”和水污染严重的现状,将甲子河打造成为集防洪排涝、休闲观光、人水和谐、亲水宜居的生态河流。通过沿河截污工程,完善片区排水系统,将污水收集后接入截污干管,避免污水入河,使甲子河实现河水不黑不臭,使水变清,达到环境景观水的水质目标。
(2)梧村河水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
梧村河治理长度共6.33km。工程等级为Ⅲ,本工程左岸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永久性水工建筑物4级,次要建筑物属5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属5级;本工程右岸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永久性水工建筑物3级,次要建筑物属4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属5级。主要实施内容有:1清淤疏浚全段河道,疏浚梧村河全长6.33km;2达标建设梧村水库至仲恺大道桥以南侧梧村河两岸堤防,其中左岸20年一遇标准,右岸50年一遇标准,该段河道全长约826.78m,两岸堤防总长为1491.67m;3水生态工程:在洪陂以上河道,利用生态修复方法,改变梧村河水体水质差的现状,其中清水型生态植物种植面积26740m2,生态浮岛布置面积520 m2,岸带挺水景观区水生植物种植面积5410m2;4为防止现状梧村河两岸污水汇入河道,污染河水,在梧村河两岸埋设截污管道,并考虑到规划的2号污水处理厂建设的不同步,新建生态处理设施。
(3)仲恺高新区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本次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是对现状排涝机组进行更新改造,使其泵站排涝能力达到原有设计排涝能力或稍有提高。项目涉及的排涝站工程规模较小,各个泵站设计流量都不超过10m3/s,灌溉工程主要涉及下塘、龙门沥、古湖、东阁、英光、山陂等6个灌溉泵站的更新改造,灌溉泵站规模根据现状灌溉面积确定。
本PPP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截污治污工程和水生态工程、河道清淤拓宽改造、景观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以及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等,以上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
(1)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76978.39万元(不含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合作期限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2)完工并交付使用后项目年运维绩效服务费暂定为1089.13万元/年。具体以仲恺区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
项目的实际总投资额应根据仲恺区财政局审定预算、结算、项目前期费用等相关资料及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进行核定。实际总投资中除建安费外的其他费用占总投资额的比例超过30%部分由仲恺区财政直接支付,超出部分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需求:仲恺高新区甲子河、梧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区机电排灌站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运作。项目的具体实施由政府授权单位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在授权的合作期限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政府基于可用性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指标)的公共产品和基于运营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质量、资源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等指标)的公共服务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
四、资格预审的要求、标准和方法
(一)申请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咨询机构的法人;
3、申请人可以是单一法人,也可以是联合体,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6、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
(二)标准和方法:
1、该项目资格预审小组应按照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详见《附件1:资格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发出采购邀请函后方可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3家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附件2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文中所有复印件均指扫描件或复印件。
3、申请文件(正本)和申请文件(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申请文件的封面及相应的密封包装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等内容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申请文件(正本)、申请文件(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包装的封面上应当标明“仲恺高新区甲子河、梧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区机电排灌站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应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7 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除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申请文件中的“申请人名称”标明为“×××和×××联合体”(列出联合体各方的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的密封外包装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不接受供应商按照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的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同时,以下情况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的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未按要求标记、盖公章、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于申请截止时间递交的。
六、申请人资格预审报名的时间、方式
(一)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报名,视为放弃资格报名。
(二)资格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10楼)。
(四)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格式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为联合体,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七、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9月26日下午2:30-3: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10楼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三)资格预审评审会时间:2017年9月 26日下午3时00分。
(四)资格预审评审会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10楼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评标室。
八、预审小组的组成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第7条的规定,交易中心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的PPP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组建预审小组,负责PPP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可以由采购人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本项目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6人,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专家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九、预审结果公示
预审结果将在审查结束后由项目实施机构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十、项目实施机构、集采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项目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7楼
联系人:罗伟慰
联系电话:0752-2609233
(二)集中采购机构(简称集采机构)
单位名称: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3278426
(三)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仲恺高新区财政局
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11楼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2-3278355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