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皋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质量送检招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港;
⑵项目规模:约45万元;
⑶工期要求:与如皋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 1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1标段如皋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质量送检招标项目审计价*(1- 20 %)
(投标单位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20%)
⑹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工作以甲方认可的为准。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备案类和见证取样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江苏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注:注册地在如皋市外的检测机构须经如皋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5、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申请人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⑸资格审查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 投标企业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3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 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52.4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 2017年 9月8日9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 2017年9月8日15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⑶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⑷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
⑸金额:伍仟元/每投标单位。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 窗口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9:00时。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本项目资料费 200元/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内至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 窗口缴纳。
13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公章): 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