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黑龙江鸡西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给水工程方虎公路至西郊乡给水管线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自来水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4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森林名苑)给水工程方虎公路至西郊乡给水管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4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森林名苑)给水工程方虎公路至西郊乡给水管线工程

  项目编号:HLJZKWH-2017-02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7787537*181451059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鸡西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人和街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467-26557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0451-57787537*18145105959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JZKWH-2017-0266

  1.招标条件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鸡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编号:鸡财采计(2017)字1244号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2014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森林名苑)给水工程方虎公路至西郊乡给水管线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4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森林名苑)给水工程方虎公路至西郊乡给水管线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鸡西市鸡冠区;

  2.4项目规模:DN700mm钢管长7521m

  2.5总投资:9,403,958.20元;

  2.6计划工期: 2017年09月30日-2017年11月10日,总工期42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的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作为授权人参加报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潜在供应商投标登记时拟投项目班子人员要求:(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建造师、安全员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并且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2月1日--2017年7月30日,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并且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经理)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登记期间内),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投标。

  4.投标登记及获取投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5日至2017年0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9号(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 “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即拟派本项目经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进行登记,不接受任何公证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签署符合要求的的投标承诺书(原件、报名时领取);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

  (8)拟派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

  (9)拟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以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11)出具检察机关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2)最高人民法院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包括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9号,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供应商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人和街1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67-265571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9号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7787537*18145105959

  2017 年 09月0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作为授权人参加报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潜在供应商投标登记时拟投项目班子人员要求:(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建造师、安全员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并且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2月1日--2017年7月30日,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并且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经理)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8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登记期间内),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0.395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9号(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 “投标登记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到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9号(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 “投标登记处”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9号,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