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区排水建设工程项目【东方大道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豉湖路-荆沙大道、纺印二路-王桥环岛)】(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ZTBJS2017090101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市城区排水建设工程项目【东方大道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豉湖路-荆沙大道、纺印二路-王桥环岛)】(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发改审批【2015】4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城投公司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26.2%,银行贷款73.8% ,招标人为 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东方大道(豉湖路-荆沙大道、纺印二路-王桥环岛)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方大道为呈南北走向的I级主干道,本次设计污水管道沿东方大道敷设,分为两段,第一段为王桥转盘~纺印二路(桩号0+000~1+796.5),管径一般为dn900;第二段为荆沙大道~豉湖渠路(桩号3+962.7~8+978.6),管径一般为dn900、dn630、dn560,设计污水管除特别说明采用开挖施工外,均采取拖管施工;详见施工图。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45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纸完成东方大道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豉湖路-荆沙大道、纺印二路-王桥环岛)的建设,具体为污水管道建设和配套施工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应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非开挖管道施工;2014年至今已完成或在建累计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城市非开挖管道工程且管道外径不小于560施工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应包含非开挖管道施工内容,如未包含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备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3.4其他要求:
3.4.1项目班子配备:
①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② 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壹级,不含临时建造师)及简历表;
③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及简历表;
④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五大员)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符合要求,证件齐备。
⑤ 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投标人提供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承诺及经济处罚措施(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2%)的承诺。
3.4.3投标人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完成本工程,如违约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接受处罚的单项承诺书。
3.4.4投标人对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如更换按招标文件及附件有关条款处罚的单项承诺书;
3.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条款的确认及响应的承诺书。
3.4.6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按所在银行规定格式提供对本次投标具有法律效力资信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7投标人通过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回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8投标人施工设备必须为自有拖管设备,且满足外径560至900的拖管施工三套及以上,应提供设备购买原始发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到货的设备购货合同。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招标人组织人员对投标人的投标设备进行考察,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设备满足招标文件对施工的要求,即确定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设备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考察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设备,依次类推。
(上述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3.4.9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3.5保证金金额:玖拾万元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zggzy.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zggzy.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不收取文件费用,投标人登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云夫 联 系 人: 陈思思
电 话:13396003982(0716-8253715) 电 话:13997580713(0716-827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