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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地勘及审查采购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7]A0725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大冶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地勘及审查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招[2017]21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地勘及审查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大冶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地勘及审查采购,具体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最高限制价:伍拾玖万柒仟叁佰元整(¥59.73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询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询价截止之日前三年,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或20万元以上)的地质勘查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4.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于同一个控股股东(公司或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注: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附录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可在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交易公告”栏目本公告页面下载询价文件(http://www.hbdaye.gov.cn)。询价文件制作费200元/份,供应商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9时30分(8时30分开始接受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

  地址: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熊工

  电话:0714-86063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怡和路15-8号

  联系人:於工

  电话:0714-8990909 180863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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