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宁强县大安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ZDHZ17-029G由汉发改规划【2016】683号文件批准修建,资金为中省补助及环保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该项目位于宁强县大安镇桑树湾村。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³/d,近期2500m³/d,粗格栅渠、调节池、细格珊渠、旋转沉砂池、IBR反应池、混凝池、滤布滤地池、消毒池、加药间、污泥脱水间等;配套建设管网11.45KM及生产管理用房等。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式:有限数量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类证,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申请人请于2017年 9 月 6 日00:00时至2017年 9 月 11 日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 9 月 6 日至2017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每本售价50元,售后不退;
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建造师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由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交企业及建造师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截屏资料等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一套。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代理公司: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联 系 人:宋龙飞
电 话:0916-4372452 电 话:0916-88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