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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河县朱顶撇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名称:五河县朱顶撇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招标人名称:五河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编号:皖C-2017-WH-GC-Z-200

  招标代理人: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1310室

  工程地点:五河县朱顶镇境内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招标规模:朱顶撇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包括:清淤疏浚、种植植物、建设防冲护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资概算:约85万元

  批准文号:五发改投资【2017】6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格要求:

  ①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企业。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

  (2)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相同类别工程的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3)开标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经理要求:

  (1)专业资质: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在建工程。

  (2)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经理。

  3、凡已中标蚌埠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的企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

  说明: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皖C-2017-WH-GC-Z-200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开标前一年,因欠薪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的不得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8、发布时间:2017年9月6日

  9、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0、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17年9月8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选择“建设工程”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未登陆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而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11、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预算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标段,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证明。

  1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3、本项目如有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示结束前提出(经复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在复审公告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4、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前,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没有因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被依法处理而被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公示期结束,招标(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被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7055206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1310室

  联系人:郭工 俞工

  电话:18255226253 18326963968

  Email:Ahhrw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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